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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地企业赴港上市规则

 加入时间:2010-11-26 访问量:10771

论内地企业赴港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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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论坛实录 来源:河南涉外律师网

王桂埙 香港律师会会长
    内容提要: 921日下午,香港律师会王桂埙会长做客我院名律师讲坛,法学院院长
韩大元教授、副院长胡锦光教授、民商法教研室董安生教授、香港律师会何君尧副会长、熊运信理事和香港树仁学院赵文宗副教授等出席了讲坛。我院部分师生以及法律实务界人士参加了讲坛。讲坛由副院长胡锦光教授主持。 韩大元院长在致辞中对王桂埙会长一行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并高度评价了王会长取得的成就,他希望香港律师会与人大法学院进一步加强在学术研究和法律服务方面的交流合作。胡锦光副院长介绍了王桂埙会长的简历,王会长是美国法朗克律师事务所联合王桂埙律师行亚太区主理合伙人,担任香港律师会会长,曾担任香港仲裁司协会前任主席。 王桂埙会长作了题为《香港证券法律制度概览》的学术讲座。王会长首先介绍了香港证券市场的概况,包括发展历程、交易品种和证券市场发展的最新情况。接着,王会长对香港证券市场的主要监管及交易机构、与香港证券市场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他就权益披露、市场失当行为以及内幕交易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结合近年来香港证券市场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了讲解。王桂埙会长的精彩演讲赢得了与会听众的阵阵掌声。自由提问阶段,台下听众踊跃提问发言,王会长认真回答了问题并与大家进行互动讨论,会场气氛热烈。 在讲坛上,韩大元院长与王桂埙会长分别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香港律师会向对方赠送了礼物。讲坛举行之前,韩大元院长在明德法学楼贵宾室会见了王桂埙会长一行,双方进行了热烈友好的会谈。 名律师讲坛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继大法官讲坛大检察官讲坛名家法学讲坛推出的又一重要学术系列讲坛,邀请国内外知名律师登台演讲,这也是是法学院浓厚学术氛围、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路磊)
    演讲嘉宾:王桂埙 香港律师会会长
    演讲主题:香港证券法及中国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的规则
    参会嘉宾: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君尧 香港律师会副会长
    熊运信 香港律师会理事
    主 持 人:胡锦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演讲时间:921日下午1500——1640 学术演讲
    下午1640——1700 学生提问
    演讲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际报告厅
    主持人:尊敬的王会长及各位听众,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香港律师协会的会长给我们做讲座。大家知道我们人大法学院有三个讲堂,分别是大法官讲堂、大检察官讲堂以及法学名家讲堂,从这个学期开始我们增加了一个名律师讲堂,关于这个讲堂的名字我们研究了很久,原来想这个名字叫得响亮一点,叫大律师讲堂,但香港大律师(指讼务律师)与事务律师有严格区分,我们王会长是律师,但不是大律师,叫大律师讲堂,怕王会长有误解,所以就叫名律师讲堂,按照大陆的说法,名律师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律师。按照今天的日程,我首先介绍一下今天的来宾,这是香港律师协会的王会长。大家欢迎!(鼓掌!)
    王桂埙:大家好!
    主持人:这位是何副会长,这位是熊律师,这位是香港树仁学院的
教授。我们人大法学院出席的是韩大元院长、龙翼飞副院长以及董安生教授,我是主持人胡锦光,教授暂时还未到场,下面由我们人大法学院韩大元院长致词,大家欢迎!(鼓掌!)
    韩大元:尊敬的王会长,各位来宾,各位老师,各位同学,首先代表人大法学院,欢迎以王会长为代表的香港律师公会代表团访问人大法学院,我们是七月份,人大法学院组织教授代表团访问了香港,当时我们就去了香港律师公会,我们的王会长为代表团做了非常周到的安排,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家都知道香港律师会是香港的一个很专业的团体,在香港社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特别是在推动香港法治的发展、人权的发展以及推动香港与内地法治的合作与交流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希望以王会长的这次访问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人大法学院与香港律师会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共同推动两地的法治的发展与进步。最后再一次感谢王会长的来访,谢谢大家。
    主持人:今天讲座的安排是这样的,首先由王会长给大家做一个讲演,然后由各位来提问。在开始讲演之前首先由我来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王会长的情况。王会长是美国法朗克律师事务所联合王桂勋律师行亚太区区主理合伙人,在加入现在这个律所以前有9年的西蒙斯律师事务所中国经理合伙人经验,目前的领域主要是在合资企业,证券许可,建筑法以及建设工程项目领域。仲裁方面主要是香港和其他地区尤其是在中国大陆,
先生是中国委托公证人,目前担任中国江苏省政府外国法律顾问。上次我和韩院长去香港时他就正要去南京出差。王会长的事务所被评为亚太法律五百强,本人三次被提名为香港年度管理合伙人,在03年时获冠军。这就是王会长的基本情况。下面由王会长来给我们做一个讲演,讲演的题目为香港证券法及中国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的规则。我们欢迎王会长。
    王桂埙:谢谢大家。胡院长你允许我站在上面吗,我站在上面说话才能看得到我的学生。首先非常感谢胡院长对我的介绍。我是在一家名为西蒙斯的英国律师事务所当了二十年的律师,其中有9年是他们的主理合伙人,三年前我非常的顽皮了跳槽去了一家美国律所,主要原因是我这一辈子都在跟英国人打交道,我在西蒙斯以前在香港律政司工作了十年,也是英国人的时代,那我就说在退休以前一定要跟美国人工作一下,感受一下他们有什么区别,现在做了三年了。我的律所跟美国法朗克联合其实是因为香港的法规需要,因为一所新的外所在香港投资三年不可以处理香港的工作,因此虽然我是法兰克的国际合伙人,在香港最初的三年我还是以我个人的名义开一间律所,然后联合它(法朗克)来做,这表示在开始的三年处理香港的事务是用我的所的名字。可是这三年已经很快过去了,再有两个月事务所就不再需要用我的名字,法朗克就成为一家香港所了。这是这样一个背景。
    这个讲坛叫名律师讲坛,但我是没有名气的,如果说有一点名气也是因为做了香港律师会的会长了,所以叫名律师真的不敢当。但是我很有兴趣跟各位老师同学做一个交流,我在中国大陆不同的大学讲了不少的课,在上海、南京都讲过,上海的复旦大学过去的二十年里我是不断地去讲课,但是就是一直没有机会来到人大。今天非常荣幸跟各位同学见面。
    谈到今天这个问题其实我也不是什么专家,我在二十年前刚进入西蒙斯的时候整个办事处是一个中国人都没有的,合伙人更是没有,过了一两年才开始中国热。其实我是一个做诉讼的人,是一个很专门在做诉讼的人,主要是做建筑工程诉讼与仲裁的一个方面。我做了一年后中国热开始了,那个时候需要很多懂中文的人来国内参与一些工作,而整个事务所只有我一个中国人,还有一个就是打扫卫生的阿姨了。事务所就说你可以来做做看,我说好,好吧,就这样我一做做了很多年,到了92年的时候还被派到上海开了上海办事处。我在上海一住就住了四年半,整个办事处就只有我一个合伙人,我还聘用了四名外籍英国律师替我工作。那个时候什么都做就是仲裁没有时间做,我做了很多中间工作、投资工作。后来我就回到香港,做了这个所亚太区的主理合伙人。做个主理合伙人最好的消息是你什么都懂什么都要知道,最不好的消息是你什么都只懂一点点,因为不是你自己在做了而是别人在告诉你。因此在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我只是很简单地跟大家介绍一下香港的证券法规是怎样的,上市规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上市工作是其中最赚钱的一个方面,不论是大陆的中国公司A股你们国内做,来香港叫H股,还是美国的UCCA,还是公司在美国上市,证券法上市规则这一块其实是最容易的。
    这个跟你在图书馆里每天研究的高深的法理是没有关系的,上市的法规其实不是法,是规,是规则,你不需要是律师都能明白的规则。这里面是一点深奥的法律的东西都没有的,而是一大堆的规则,什么时候你要拿什么文件出来,什么时候你要理解银行如何推销你公司的证券。然后到了什么时候你要聆讯,就是香港联交所要听取看看你这个公司是否合适在香港上市。然后你要写一本书,就是招股书。招股书很重要的,里面的每一句话你都要写的很清楚,如果你写错的话可能就有人会控告这个公司。举个例子说,你说你是中国最大的矿泉水生产商,但其实是第二大,如果你的股票一直上扬没关系,但是如果你的股票下跌人家就可以说你发布错误消息,要求赔款的。因此你要明白上市规则其实就是一大堆的实践表,一大堆不同的表格,一大堆的资料你要从你上市的公司里拿回来,然后你要把它们放在你的招股书里,一大堆的资料交给联交所,而其他的东西就不是我们的工作了,是投资银行的工作,然后卖股票卖的多或少也不关我们的事。我们费了很大的劲,可能只是招股书里短短的几行,几个表格,我们花了几天的时间讨论,写了厚厚的一本招股书,里面就只有很少的几个表格是用来申请股票的。完成那天很兴奋了,很多人开香槟庆祝了,然后很多婆婆公公排长队来买你的公司的股票,他们在银行门口拿了那么厚一本招股书,几十个律师写了一年的东西,他只需要填其中两张来买股票,其他就哗一下丢到垃圾桶里了,你辛辛苦苦写的东西他们是不看的。
    因此如果你选择做这方面的工作你是可以慎重考虑的,这方面的工作是很赚钱的,一个所每年做三五个这样的案子就赚的不得了了。但是做这样的律师是很辛苦的,整夜不眠,整个星期不能睡觉是很经常的事情,因为上市前的一个星期是很紧张的,你站在打印机的前面,最后一秒钟可能还要改一个字的,你要很小心。因此依我的经验,上市的项目对律师来讲是一个庞大性的组织的项目,你一定要有很高的组织能力,你一定要知道什么时候每一组一个团队做什么工作,然后要做到千万不要把时间弄错,千万不要给投资银行机会说是你律师做错了,你耽误了时间,这是我们最大的挑战。里头是一点法律的东西都没有的,是规则,整套的规则,你不需要具备专业的律师知识都可以操作的。所以你们要明白上市其实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组织性的工作,可是做为律师现在我们需要你动用脑筋明白律师要做的是什么,你要明白很多复杂的深奥的法理,这些东西你做诉讼律师还要用到,你做公司融资方面的律师是用不到的,组织能力是最重要的。
    好了,除了这个以外呢,我现在要谈一下香港上市我们要注意的地方。为什么要注意呢,因为你在招股书里说错了哪怕一句话,有人可能就会据此控告你的。香港还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国内我想也没有发生过,但是去了法朗克事务所以后我有留意到,毫不夸张的说,平均一到两个月,在美国都有一家中国公司被人控告,都是控告同一个事,都是说你上市违规,你资料不全,或你夸大了事实。
    有错了,谁要负责呢?第一公司发行人要负责了,第二投资银行要负责了,第三的话就永远牵涉到我们专业人士了,就是律师会计师我们这些专业人士。因此你现在开始懂一点明白一点,不同地区的上市规则都是朝着同样一个目标在说:我们要保障一般市民的利益,因此每一个地区都有差不多的上市规则。我们香港都是尽量在跟随英国的制度,现在也开始跟随一些美国的制度。然后我们国家中国也在不断修改这方面的规则,证监会也在做着大量的工作。因为一般市民拿出一生的支出来购买你的股票,相信你在招股书里、在新闻发布会上所说的话是真实的,对你有信心,我们要保障这种信心,所以每一个地方都有一大堆的法规出来,目的就是为了这个。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香港如何从事这种工作。第一香港有一个证监会,它跟我们国内证监会差不多。证监会是一个怎样的机构呢,下一回我们慢慢谈。有一个港交所,下面有一个联交所一个期交所,两个都是港交所下面附属的公司。还有一些法规我们香港要绝对遵从的就是《公司条例》,然后有《上市规则》,这是联交所做出来的,你上市一家公司要绝对遵守《上市规则》。此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证券与期货条例》,所有在香港推出来的卖给无论是个人或机构的所有证券、期货以及其他产品都受这一条例的管理。
    我们来看看香港证券市场的概况,这些资料上会有详细介绍我就不再具体说明了。很简单的介绍一下。19世纪开始香港就已经有类似的一个香港经济协会,成立了一家公司,那个时候太早了,1891年的时候,什么股票都还没有,只是有一些经纪买卖海外的一些股票。后来慢慢演变才有证券交易市场,到了1914年才有正式的香港经济商会。第二家交易所在1921年成立,1947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打完以后香港股票市场要重新建立,两家于1947年合并,后来又有了远东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和九龙证券交易所,就一下有了四家交易所。不同于国内,香港这么小的地方有四家交易所太离谱了,于是我们从1980年的时候开始研究,86年我们把四家归为一家,就是联合交易所。这就是香港的发展情况。
    下一个,交易的品种。在香港的联交所里有什么东西买卖呢,主要就是股票了,还有一些衍生工具,像期权、基金、债券这些。香港的证券市场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股票了,我们分为主板和创业板,现在我们深圳也有创业板,这是我们跟随美国的。美国是最先在主板以外有了一个纳斯达克,它是为鼓励新行业、新技术、新概念出来而设的,一般主板上市要求公司过去三年有怎样的业绩,每一年你的利润要多少,它的门槛比较高。但是在这些新的行业他可能只有一个新的概念而没有钱,更谈不上业绩,这样他就不可能通过主板上市来融资,因此就有了创业板这样一个板块,它要求的门槛要低的多。创业板一出来以后非常的成功,很多著名的大的品牌都是从这里出来的,这样英国也有了一个ARM,香港也有了创业板。但是创业板有一点还是不成功,就是很多公司在创业板拿了第一笔钱以后,它就申请跳到主板,因为在主板营业额是大很多的,如果你用大笔的金钱买卖股票在主板是比较有利的,这样很多公司就跑过去。那么目前为止两个板还存在,最新的情况,根据联交所所说,20093月出的08年的业绩,089月金融危机开始到08年底香港的主板总市值为10.3万亿港币,我们一年的成交总额为17万亿港元,总额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把香港所有的股票以当时的价格全都卖出去总值就是10万亿,但股票是有买有卖的,这样来来往往的总成交额就是17万亿港币。这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大概来说除了纽约和伦敦以外香港是第三大市场,超越了日本东京。
    OK,这就是香港的情况。后面我们就来看看证监会。证监会的工作与我们国家证监会的差不多,可是它是一个非政府的机构,当初设立时是政府拿钱出来的,它主要是负责监管香港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前面我们提到的《证券与期货条例》是香港一个很重要的法规,而这个法规所有的条文谁来处理谁来执行呢,就是证监会了。一句话来说,它就是香港证券期货交易的一个监测委员会,所以所有人在香港股票的上市、买卖以及公司在上市以后所有的运作它都要留意,目标就是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证监会以后我们来谈谈港交所。港交所是一个主体的公司,它拥有和经营香港唯一的股票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就是联交所和期交所,两个所都是它全资的附属公司。然后还有一个结算机构,即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实也是联交所下面的一个公司。每天我们买卖股票是跟银行的系统差不多的,有人买有人卖,这中间就是通过这个结算机构来结算,这是它最重要的角色。
    在香港一家公司要根据什么条例来成立呢,就是香港的《公司条例》。这也是香港法律里的第三十二章,是厚厚的一个文件,是香港最主要的 商业法规,适用于香港所有的公司,无论是上市还是非上市公司都是由它来管理的。上市公司更重要了,但私人公司也就是非上市公司也是根据它来成立。因此在香港你要做一名公司律师的话这个法规的条文你就要很熟悉了。
    下一个我们要注意了,公司要上市就要根据《上市规则》。公司上市要求是很严格的,一大堆的规则都是规定在《上市规则》里面,这个法规是联交所制定出来的。联交所对公司的上市是有责任的,你的公司来联交所上市,联交所要保证你的公司符合要求才会把你的股票卖给人家,就是这个意思。
    在这里有人马上就想到一个问题,公司在联交所上市要遵守《上市规则》,证监会的角色是怎样的呢。非常好的问题。在过去三年这个问题一直争议的很厉害了。在香港联交所和证监会两个角色是怎样的意思呢,联交所自己也上市的,每一家公司通过联交所上市是要付钱给联交所的,因此就有人说联交所负责管理公司上市不表示说它一定能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因为它有个人利益在里面,它自己也上市,当然它希望越多公司在联交所上市越好,这样它会不会让不符合要求的公司也在联交所上市。这种情况理论上是可能发生的,因此曾经就有人说这个规则应当有证监会来定,但联交所就说100年来我们都是自己管理自己,我们理论上有个人利益冲突,但实际上没有。因为我们香港能达到今天的地步就是我们做的很好,一定要相信我,为什么拿了我的权利呢。现在很麻烦的,等会我们会提到的,现在我们两个地方,要达到它的要求,它才会允许我在联交所上市,同时我也要将文件交给证监会,因为它要保障消费者的权利。同时在实际上,律师的工作其实没做多少,只是将文件给一份联交所,给一份证监会。最后这是《证券期货条例》,也是我们一定要明白的法规。
    我们下一个谈下《证券期货条例》,也是我们必须明白的法规,这个条例其实在2003年推出的。香港每一年投资银行会经常推出很多东西,在我们小的时候,即使什么也没有,就有了股票,我们很小就明白什么是股票。除了股票外,其实没什么东西。可是在过去20多年间,投资银行不断推出新的投资产品,首先是期货,就是买铜、棉花、白糖,后来又有很多,越来越多。每一次推出新的东西,香港政府就推出新的立法来监管这种新的东西。搞了多少年,一直到03年,发现香港有许多种不同法规管理许多种不同的东西,每一个都很麻烦,每一个看得又很头疼。终于在03年全部进行归纳,叫做《证券期货条例》,所有的东西都归纳在这上面;以后有新的什么东西,全都用该条例管理,里面说的主要就是完善投资者的赔偿安排。什么时候出错了,要赔偿的。现在证券忙的不得了,雷曼事件搞得已经够头疼了。
        然后需加强市场的信息披露,这个是新的权利披露的规定。这个很重要,待会我们会谈到。20多年以前,没有透明度的,我购买股票,我是相信你的。其实你搞什么,我们是个很普通的市民百姓,买几十万块钱的股票,其实我对公司里面谁做谁不做都是不知道的,没有透明度的,那其实是很危险的。公司的董事每年动用过百万美金来买一条很漂亮的游船去享受,我也不知道,赚了公司的钱买很多红酒,原来很多董事动用几千万,最后将小小的余下来分给我们小股民。这是不对的。这个条例就是来监管该种现象的。还有一些大的公司,口头说是有3%5%的权利,其实是假的,其实我的妻子、家人、舅舅他们,跟陈水扁差不多的,很多兄弟姐妹、朋友,每个人拿一些,这方面以前没什么规矩,现在非常严格的,全部要披露出来。我说了这么多,这些条例都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还有公平透明度,尤其在香港这种小地方,最严重的在韩国日本。这是国家来着,这个国家虽然是韩国日本,其实它们的经济远远不超过许多大的财阀、大的家族。其实在香港也是一样的,香港大的财阀不超过1020名,如果它们同时离开香港,香港就完蛋了。因此香港这么小的地方,整个经济在这么少的人手中控制,透明度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有钱人与有钱人之间是有很多亲戚关系的,许多大的家族之间结婚,你的儿子和他的女儿结婚,来来去去就是一家人,你们背后做什么我们是不知道的,我们辛辛苦苦的钱买你的股票,你不披露出来,你全控制了整个经济,你们开董事会,我也不能来听。我说的差不多,后面是说同样的事。这主要是让你们明白这个条例。
         刚才我谈了一些,现在我们有3个主要的议题要看。这是刚才说的一点,保护投资者。
         现在我们先谈第一个,就是权利的披露。权利披露义务的主体主要包括大股东、就是拥有公司已发行并有投票权的股本5%以上的人、以及公司的董事、所有的高级行政人员,你在公司上市的话所有东西都要披露出来。什么叫披露来着,什么叫大股东,5%是大股东,不要忘记,5%是很多很多很多的钱。如果汇丰银行有5%就不得了啦,就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所以5%和以上的人,就一定要将所有披露出来。你不能卖了5%,不告诉,一定要通知,全世界的人都要知道,公司董事的名字全要说出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这是第一个披露。第二,大股东一定要披露所有的权益,包括他本人股本有多少以及他本人的话,比如我,我叫王桂埙,你去查下,原来王桂埙股本很少,不到1%。原来我不是,我的儿子拿一些、我的女儿拿一些、我的妻子拿一些,我的弟弟拿一些,我妻子的弟弟拿一些。。。。你明白没有,我说这么多不是跟你说笑的,法律上是这么写的,写的很详细的。很麻烦的,老外跟我们中国人没有很大分别的。有一点我没有告诉的是,我在香港政府工作的时候,当时英国政府找懂中文的人找不到,都是懂英文的,懂中文的就两个,我是其中一个。我是香港第一位香港律师给香港政府派去立法会的,负责在1980年代初以及开97维会时,负责把英国的法规从英文改成中文,我是第一个参与的,很多字都是我翻译的。
        大律师其实就是我翻译的。当时我提议不能叫大律师的,其实他们一点都不大。其实我们比他们困难的多,我们当律师,他们叫了100多年的大律师,叫的不明不白的。我们跟他们说,你知道在香港当律师跟大律师,一模一样的,一块念书、一块念所有的东西,然后毕业时站在一起。你当大律师,拍个照片,8年后就可以马上出庭,我做个税务律师还要找家律师事务所聘用我,还得当两年的实习律师,才可以当律师。可时我这个朋友当大律师来的,6个月后拍个照片告诉大家他当大律师;而我还有1年半,才能叫律师,见习的时候连律师都不能叫,根本是完全两个不同的。你不长进,你旁边的6个月就当大律师了,你完全不明白的。那时候就提议不要叫大律师,因为外面的人真的不明白,完全不同,不要叫大律师,你叫诉讼律师或者税务律师。研究之后,立法局开个会说:对,这不公平的!你说我们在香港叫了100多年的大律师,可时你突然不叫别人不明白的。可这对别人又太不公平了,那我们继续叫大律师,你们就叫超级律师或之类的名字。这根本是用来开玩笑的,最后还是没改,我们叫自己税务律师。现在改了。
    回到正题上。刚才我说了,我的儿子、女儿、弟弟、弟弟的太太……你们觉得很好笑,其实不是,我们在公司法里写的很清楚。可是非常可笑,我们中国人辈分每一个都非常清楚有字的。你父亲的哥哥是伯伯,你父亲的弟弟是叔叔,你母亲的兄弟都叫舅舅,可英文里全都是uncle,一点分别都没有。这个不麻烦,更麻烦的是你弟弟的儿子是你侄儿,可你妹妹儿子叫外甥,完全不同,在英文里全是nephew,女性就是niece,男性女性都没有区分,可是在这个条例里,我们为了很小心,就说出来谁的股票我们一定要说清楚的,在中文里是没有问题的,可外商侄儿侄女也写出来。在英文,什么都是uncle。然后我们没有办法,uncle英文里还可能是你父亲的哥哥还是弟弟,但英文里哥哥弟弟都没有区别的,因此当时草拟这个条例有很大麻烦,因为英文有这个问题所在。终于我们还是解决了,英文和中文是不同的,你们需要明白我们要及时地全写出来。这很重要,因为我要知道你实实在在的控制权到多少,是参考你所有亲属的股票,因此全要披露出来。
       在大股东发生有关事件的时候,要马上披露出来。什么是有关,什么是无关,有关就是首次在上市集团一次性拿到5%或你的股权突然下降不到5%都必须通知大家。比如:我买你的股票,随便举个,你姓周的家族本来有5%,现在不到3%,我知道你搞什么东西,是不是有什么意图,这种消息一定要立即披露出来。或者是股票数量,百分点数有了变化,比如6.8突然变到7.1,你别小看,这在股票上有重大意义的。你出去买东西,一双皮鞋的价格是199.9,还是不多,只是200块钱来着,但股票里也很重要的,你拿6.87是有很大区别的,因此你有改变,刚好从6.86.9一下变成7,一定要马上告诉人家。如果是微不足道的,这个通知就不是很重要的,比如拿5%,他实际拿4.99,或者比方其他,你拿10个亿,一下变成9.8个亿,这很小就不用披露。另外,董事和高级人员的改变也需披露,上市公司的总经理、董事,有任何股权和债券一定要披露,而且这个披露很重要。其实好几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都换了同一个错,小心点些。某些董事经常会有这种麻烦。你看我好,我看你好,其实几十亿的富豪有自己的麻烦。很多大股东拿了很多钱,有5%,可问题是我拿了5%,我静静地去银行贷款,我私人还有其他生意来做。可是我不想让公众知道我的股权少于5%,我悄悄地地拿我的股权去抵押,但是我抵押2个亿,在公司里的结算记录里,我名义上还是5%,可我去银行贷款,我签贷款用什么抵押?我有5%的股权,值5个亿,贷两个亿没什么问题,其实那是有影响的,应该要披露的。很多时候,董事忘记披露。虽然,你的账面没有改变,但法律上你拿两个亿去抵押了。有些时候,有些公司真的可能是忘记了,也不知道律师怎么的,什么原因不公布没让人家知道,这也是犯了规矩的。除了公司外,所有相关团体、附属公司控股权的改变,相关的改变都要都要披露,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都要披露。所有股份债券所有权益谈到的都要披露。不披露的话,就是失当行为。
    下面,我谈下其他的失当行为。对于市场的失当行为的规则,主要部分就是《证券期货条例》第1314部。根据其中的规定,如果所有市场行为失当的话,可以附上刑事和民事的处罚。所有的人包括公司的管理人员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公司有这种失当行为。这表明公司失当的时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要负责。你们学习公司法的时候,应该念到公司责任的问题。公司不是一个人来着的,在法律上向人一样,不是个人来着的。当公司严重违规的话,公司不能去坐牢的。公司是个结构,不是人。当公司出错的话,控告公司时,法官写的很清楚,如果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有违规行为,肯定由权力负责人负责,包括董事、高级的行政人员。
        我们看看市场失当行为由什么来构成。首先包括,虚假的交易。内幕交易,经常出现的。你们看报纸,最近香港很多名人都卷入了这种情况,后面会有几个例子。比如,你在董事会里开会,知道公司的业绩不好,下个星期我们要公布业绩,想下去年赚了1个亿,今年连一千万都赚不到,一公布股价肯定会下降。可是你手上5%的股权是很多钱,于是你回去马上打电话给你的弟弟,打你弟弟的太太,打给你弟弟的儿子……让他们马上卖,说:马上就要公布,今年的股票起码跌50%,你们先把股票卖掉。相反也是,我们公司最近跟美国签了个最大的合同,一发布新闻的话,股票价格肯定起码上涨一倍。你回去又打给你弟弟,告诉你弟弟的太太,打给你弟弟的儿子……
        有个人,很奇怪,不能小视。内幕交易,经常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发生过好几次的,是谁?是大老板的司机!大老板的司机每天开车,老板在后面打电话,司机往往能通过工作便利了解到内幕信息。刚才说的都是内幕交易,知道的话肯定会被控告,这就是证监会的工作,它们有个专门小组来做这项工作。你们会问,它们怎么知道的?香港有1000多家公司,每天有千千万万人在买在卖,结算中心的电脑一直在用,他们怎么知道的,是有人告发的吗?有人看不过瘾,就告发了。其实不是的,电脑里有大额交易的话,它们有专门的人来监管。它们把每个人的,比如王桂埙一天内卖了汇丰银行500万股票(我没这么多钱哈)。过去几年都没有卖过。这么巧的,今天一卖,汇丰跌了20%。于是
先生,有没有空来喝杯咖啡呢?证监会让你喝咖啡都不是好事。请问你,过去你一直没卖这家的股票,为什么一天之内卖了500万,而且这么巧,卖了不到三天股票就下降了30%”“这关你什么事!我这个人的灵感好的很。我做梦的时候,我去世的DAD告诉我的!这种事可以解释的,但是后来一发觉,先生最好的朋友,他妹妹的丈夫原来就是汇丰银行大老板的司机。这种事慢慢被发现的,所以以前你每天都炒卖很多没问题的,否则得话它们就可能找的到。
        刚刚是内幕消息,你们最容易明白的,也是经常看到的。其他也是很重要的,虚假交易包括制造交投活跃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表象、设定非真实的买卖价格、对销交易或对盘,这四种都是虚假的交易。周正毅,在上海被控告就是这种问题。我买公司的股票,比如我刚才的那个例子,我有5%,那个5%的钱当时价值5个亿,我拿去抵押贷了3个亿去做其他生意。我一定要确保股票价格保持5个亿的价值。如果突然之间什么情况低于5个亿的话,银行肯定会马上追款的。最近我的股票好像没什么人追捧,有些跌了,现在不是5个亿,是4.8个亿,或是4.6个亿。如果这样下去,没人买我的股票,越来越接近我贷的3个亿。那怎么办?我们用对销交易,对盘其实是最多的。我举这个例子,是因为香港已经打完了公司,我可以谈了。我们这有刑事的专家,我们要很小心。周正毅很聪明,他
太太共开了5家公司,A公司购买5个亿的上海地产给B,比如15块买的,现在已经下降到了14.8,有点担心明天变成14.2,更有可能担心5个亿不保。于是,明天马上A公司要买上海地产5个亿,价格是14.8,其实B公司没这个股票,B公司说:“C公司你14.8卖给我。”B卖给AA马上卖给C,其实C公司也是他们家人拥有的,每一家公司它又卖给它,它又卖给它。。。。。。每一次转手就是当天股票买卖的营业额,加起来买了5次。每一次本来是1000万的,转手5次就是5000万。因此,报纸里的所谓专家、股票评论员,今天不知道什么事,上海地产飞涨,成交额已经5000万,有很多买卖的。其实完全是假的,来来去去的就这5家公司。这个对盘,A对给BBC,完全不存在,对销里根本不存在,根本没有交易过,其实差不多的意思。对盘里更多的是真的有买卖,来来去去就是为了影响价格,制造那个表象,好像具误导性的,感觉这个股票真的很受欢迎,每天的交易额特别大,这种也是行为不当的。
       下面一个,操控价格即维持提高、降低稳定,所有引起价格波动的效果,都是犯法的。不好意思,这个话题实际上不是很法律性的,我跟你们多一点故事,这样你们比较容易懂些,所以我要生动些。再给你们举个故事,某天我去打高尔夫,我和三个大老板一块打,就说:你公司股票价格现在是一块二。其实我们来合作下,来打一杆。我手下有很多公司的,明天开始,每天我买你的股票五千万。可是你得答应,我每买五千万,你也买五千万。我买你五千万,你股票价格起码可以变成一块三或一块四,那你再买五千万,两天就是一个亿,就一块五、还有一块六的机会。我有好几个朋友,他又买五千万,就达到一块八,然后你又买五千万,就一块九,然后他又买五千万,就两块一,然后他再买就两块六,我们每边一共拿三个亿,六天的事就是两块一。那我们两块五毛的时候,我们开始卖,我先开始卖五千万,是两块四。因为我买了两个亿,卖了5千万,别人留意不到。因为到了两块八的时候,外面的阿姨、卖猪卖牛肉的人也开始买了。那时候你以及那个不用卖了,他们已经买了,把它推高了,到两块八的时候,你又卖一些,我又卖一些,到一块八的时候货都卖的差不多了。可我买的时候起点是一块二。(赚多少钱)刚才我说的那个故事好不好听,千万不要尝试。我不相信你们有这么多钱,能做得到刚刚那个故事。不是我跟你来。举些很有钱的人。这个是第二点,实实在在有发生过。
    好,披露有关事务性的交易资料,比方有关公司的报表,你提前告诉别人。还有一些人,有好几个著名大公司的老板,接受记者访问时。我当了会长三个月四个月时,我的公关主任告诉我记得,记者永远不是你的朋友。你千万不要当什么会长什么院长校长什么经理什么董事……记者问你这些问题时,你就很开心,不要多说话你说多句就不得了。比如陈总,那个报表明天就出来了!有什么可以先多披露下,不要啦,说一句吧!”“应该还可以吧,应该比上一年好些,希望我们的股东比较开心些。还没有到你说这句话,你就已经提前披露了。明白吗,你连这个说话都不能说的。你当上市董事,真的要小心些,你披露了就很麻烦的。
    披露误导性资料就更麻烦了,这种现象经常发生的。怎么发生呢,我的股票开始下降了,怎么办?你叫我们的公关主任,今天故意开个记者招待会,请他们来吃点东西,给个最好最贵的红酒放在台上。然后向他们公布些东西,我就做一份文件,美国最大什么公司的投资计划,然后我就请他们来吃饭坐在台面。于是很多记者过来,问什么事,没,只是有些消息。跟你们打打关系,你们喝些好点的红酒。我们很有机会,有比较好的发展计划,把这个东西放在我的前面。可这个是秘密的,我不能告诉你的。这是个好消息,等等时间到了,我再告诉你。我去下洗手间,这个文件放在台面下。几个记者站在旁边,我自己出去了,起码五分钟才回来。一出去什么东西,美国什么大公司。他回来了,继续问你们有什么问题?”“没问题,可不可以多透露些。”“这个不能,这是公司的大秘密。很快你们能听到消息!然后他们晚上回去报到这么机密的消息,某公司大有机会和美国的公司签订什么什么的。哇,底下股票上的涨的不得了。被查的话这肯定是严重的违规。这种事情也发生过。披露就是披露虚假的,明明不是真的,故意透露一点,等报纸替你吹嘘一下,你的股价不断上涨,这个也是不对的。
    最后是操纵证券市场,跟我刚才讲的打高尔夫球的故事差不多,也是违规的。好了,我就不多讲了。下面我们来看几个案例。
    一个是08年发生的一个财务经理内幕交易股票,因为把内幕信息透露给别人,引起了6个月的牢狱和20万的罚金。案件情况是这样的:某家上市公司的旗下子公司有一个大客户,也是最大的债务人,在美国申请破产,那这样肯定会影响它的股价,因此有个它的高级管理人回家告诉人家,马上把股票先卖掉,卖掉以后第二天宣布消息以后,股价就下降了35%,因此,他没有赚钱,这个很重要的,我刚才讲了,所有的违规都应是用来赚钱的,但避免亏款与赚钱的同样的,他这样做少亏了6300万,不是赚了6300万,但是他本来是亏6300万,可是他消息比别人知道的早,于是把股票先卖掉,因而少亏了6300万,于是犯了错误。还有,在这个案件里还有一个论点,因为美国,它有chapter 11一个破产申请保护令,因为时差的关系,香港和美国有10几个小时时差,他说我这样卖的时候,其实美国已经公开了,我香港只是时间有分别。但是这样也不可以,因为你还是利用董事的身份知道的。他可能会说,不可能的,那个时候已经公开了。但是,不是这个问题,因为他的确是利用董事身份获得的信息,因此时间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卖的时候是利用董事身份获得的内幕信息。
        再一个案例,在910日,也就是几天前,香港的律政司控告摩根士丹利(亚洲)前董事杜军,其实当时人就在北京,他还以为来香港调查,一下飞机就被警察带走了,前几天已经判了他坐牢,摩根士丹利要投资在中信,替它安排了发行债券,给它能在一个大的石油对冲交易里头,是由摩根士丹利负责为中信筹款的任务,可是他利用自己的职位知道,所以先买了中信的股票,然后赚了钱,赚了3342万。证监会内部成立了一个市场行为适当的审查庭,可是审查庭,但审查庭他们的工作只是民事的,可以罚款,可是通常来说是给一个警告,还有一个命令,就是以后不可以参与什么什么类型的工作,这是它最大的一个力度了。最近香港证监会非常厉害,它根本就不把案件交给市场行为适当审查庭,不交给它,马上把整个案件转交给香港商业犯罪调查科的警察部,由它通过律政司,由律政司提起法庭控告,法庭就不同了,法庭有权力判坐牢的,所以就判得那么重,这个是刚发生的,在香港是很大的新闻,因此你看,他钱也不是那么多得厉害,因为这是一个很严重的内幕交易,所以就马上判它。


        我说完了,谢谢你们!我今天的用意主要是向各位,各位未来的律师说一下上市规则不是一个很复杂的法律规则,而是一个组织性非常高的项目,当律师的工作是很小心地处理每一个项目过程里头的每个步骤,不能多也不能少,不能误点,否则有很严重的后果;可是更重要的话,就是我刚才谈到其他那个问题,作为律师,随时可能牵涉到案件里头,刚才说姓周(邹?)的那个案件里头,很不幸有四位律师被判有罪。发生以后,可能会说你看你看,多么愚蠢,其实,我是香港律师会的会长,你是我的会员,我的身份告诉我,一点都不可以走错,一点都不可以,可是其他很多同行都说,他们有一点觉得很害怕,也有一点担心和一点同情,因为在那个时候,往往你处理一个案件的时候,你的当事人告诉你,你不管我了,我的钱怎么怎么。周(邹?)先生最高峰的时候在香港谁不认识他,他的见报率比我们香港的特首还高,他的律师事务所里头那么大的生意,但有些时候真的是很难的。
    所以我给你们的最后一个建议是,慢慢学好你们的法律工作,希望有一天你们能成为非常成功的律师,我们祖国需要你们,其实我们祖国现在的律师的水平还是很低很低的,有同学说现在找工作很难,现在每一个人都愿意在北京,在上海,每一个人都愿意做大生意,不是那么容易的,慢慢来;可是我们国家很多地方还是需要你们,需要你们帮忙的,我去了很多地方,他们所需要的律师绝对是不够的,所以还是希望你们法律精英分子,能够出来尽一番力度,为我们的法律服务,为我们的人民服务。可是在为人民服务的前提下,还要保障你自己,你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拉进去,这是我今天的最主要的目的,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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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恒律师为专职涉外律师,工作语言为英语和汉语。执业范围为:进出口贸易、国际商事仲裁、外商投资、海事海商、涉外婚姻等涉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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